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5月15日,修订后的《条例》实施后,我区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
(一)印发《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津开办发[2021]36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以及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操作措施,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了公开渠道,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对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40个部门60余人参加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公开”频道,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以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根据全市部署,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存在问题专项整改整治工作。9月分发布了《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主动积极进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整改,并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频道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为经开区各基层单位夯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政策”版块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并以丰富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2021年全年,发布政策34条,发布政策解读和图解政策30条。在“惠企政管家”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348条。经开区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进行了“2021“实业泰达 滨城核心”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南港工业区泰润二道(海港路-南港六街)道路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等内容的调查征集18次。
围绕天津开发区主责主业,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一是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板块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公开各类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1年,各单位共设有186个栏目,公布政务公开信息总数647项。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更新改版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公开”、“互动”频道,在服务频道针对企业关心的“办理‘拿地即开工’”等热点办事全面梳理整合,形成“易懂、会办”的场景化服务专题。三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开区组织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全面启动本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推动下,14个部门严格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表(第二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等文件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统筹执法事权和监管职责,统一行动、提前沟通,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圆满完成了对128户企业的31个抽查领域、36个抽查事项的现场检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我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5件。我区按照规范流程,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积极稳妥将相关内容回复申请人,答复率100%。
(三)平台建设情况
以泰达政务服务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集约化建设。2021年,逐步实现了数据对接至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的用户认证、互动、信息公开等模块,使经开区企业与公众通过登录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即可“一号通办”天津市服务平台及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所有事项。同时,网站更新改版 “公开”、“服务”、“互动”及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版块,第一时间从不同角度发布政府声音,传递政府信息。2021年,在“天津经开区-泰达”公众号上发布各类信息1533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应公众热点382次,在“泰达发布”微博发布信息6700条。
2021年召开了9次新闻发布会,其中有2次为线上发布会。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并通过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日常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登录系统后台进行网上值班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随时关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情况,对给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全年对各部门发布信息情况进行季度性普查,并对相关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了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2 | 2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9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10 | ||
行政强制 | 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70.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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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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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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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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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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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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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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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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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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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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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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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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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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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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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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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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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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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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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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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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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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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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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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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
(七)总计 | 13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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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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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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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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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文件纸质原件报送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聚焦发展大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用制度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助推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审核,推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答复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现对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作如下说明:
2021年,我区“其他”办理结果共32件。其中,申请人撤销申请31件;属于政务咨询类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