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新村街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效能,新村街道在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双提升目标,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新村街道 2025 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新村街道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辖区地理边界清晰:东至四号路与黄海路立交桥交界处;南至海河沿岸;西至胡北路、天津津岛船务有限公司西侧围墙至海河;北边界为京山铁路至四号路到黄海路立交桥。辖区总面积约 5.53 平方公里,下辖 14 个社区,常住人口约 10 万人。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滨海新区新村街道西半圆路 28 号,区划代码 120116040。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新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现有在编执法人员 27 名,其中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人员 24 名;辅助执法人员 15 名。2025 年度,大队新增执法人员 3 名,离职 1 名,队伍人员结构保持动态稳定。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42 起,较上年同比上升10.53%;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 40 起,累计罚款 11100 元;适用普通程序案件 2 起,罚款7900 元,全年罚款总额达19000 元。行政检查案件共计122 起,较上年同比下降 12.2%,执法检查精准度持续提升。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制定及完成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季度检查 7 批次,从辖区企业、商户中随机抽取 50 家作为检查对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均已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处置整改,确保各项执法任务落地见效、闭环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对标《滨海新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2023版)》,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复盘”全链条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对年度内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类案件开展全覆盖评查,对程序不规范、文书不完整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精准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结合辖区实际梳理12类常见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情形,通过“首违提醒、再违处罚”的柔性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温度与力度的统一。三是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非故意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用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非处罚措施,全年累计减免处罚36起。四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的相关要求,细化罚款实施流程,明确“三个不得、两个严禁”执行标准,通过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现象,本年度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2%。五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流程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 安全领域专项治理。聚焦消防安全,统筹推进多项安全类执法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治理,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规定,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停车棚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全年共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90余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55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开展控烟问题专项执法活动,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将控烟检查纳入日常重点,对辖区餐馆、美容美发等禁烟公共场所排查控烟牌设置、吸烟劝阻等情况,全年劝导公共场所吸烟百余人次,对1起不听劝阻的吸烟行为处罚50元。
2. 市容环境提升治理。围绕改善市容面貌、保障道路畅通,开展系列环境整治行动。一是治理废弃车辆,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对违规停放的废弃“僵尸车”依法治理,规范市民停放行为,共清理废弃车辆17辆,改善了市容环境并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二是整治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组织夜间执法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周边烧烤店及露天烧烤、马路餐桌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累计出动人员1038人次,治理露天烧烤、马路餐桌260余处次,清理夜间占路经营230余处次。三是开展户外广告设施集中整治,按照《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灯箱、牌匾等设施,核查审批手续、设置规范及安全达标情况,全年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8处。四是集中治理市容环境卫生,依据相关法规,对辖区占路摆卖、占路加工、布标幔帐、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渣土撒漏、气球拱门、市场外溢、自发零工市场、集装箱占道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综合治理;对辖区4处建筑工地现场检查56次,处罚违法运输或处理建筑垃圾行为7起,罚款1000元。
3. 民生保障领域管控。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区域和民生事项,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实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为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重点排查治理辖区塘沽二中、五中、浙江路小学、实验小学、三幼、六中、一中等十多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违规占路经营、摆摊设点问题;针对早中晚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特点,打破常规执法时间,实行不间断巡查,采取执法队员与保安联合守点、巡查、集中整治等措施,对不听劝阻的游商坚决规范治理。二是开展垃圾分类综合治理,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安排专人对各区域检查,及时制止随意投放生活垃圾、不按要求履行管理责任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全年处罚违反垃圾分类行为11起,罚款累计1600元。三是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对违规搭建建筑物及时立案查处,存量违法建设按程序依法处置,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处置限时拆除,全年共拆除违章建筑3处4间25平方米。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1. 深化柔性执法实践。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将服务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以70%的服务手段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经营、生活中的合规性问题,20%的管理手段规范秩序,10%的执法手段惩戒严重违规行为。通过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帮办代办等行政指导方式,为商户提供精准合规服务,全年累计开展合规指导210余次。严格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结合辖区实际梳理适用情形,对非故意轻微违法行为推行“首违提醒、再违处罚”,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2.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流程全程记录、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公开执法信息98条。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信息化执法装备32台,建立装备使用登记与数据归档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探索运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高风险领域常态化巡查,有效提升巡查覆盖面与问题发现效率。
3. 强化普法与执法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行政处罚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执法现场宣讲”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制作普法宣传手册300余份,开展线下普法活动2场,覆盖群众500余人次,有效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4. 深化协同执法联动。持续完善“城警联动”工作机制,联合驻地执法力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保障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移送等协作制度。全年开展联合执法32次,移送案件线索15条,形成跨部门执法监管合力,提升复杂问题处置效能。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 全面提升人员综合素养。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建+执法”融合实践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5个,充分发挥党员在复杂执法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年依托党员示范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相关问题28件。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廉政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全年累计开展教育活动6次,引导执法人员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严格遵守执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构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体系,制定年度精准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领域核心法规等纳入必修课程,采用“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多元化培训模式,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积极选派骨干执法人员参与市级、区级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全年累计选派12人次参加上级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应对新型执法场景、处理复杂案件的专业能力。
2. 健全完善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实行统一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考勤打卡、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将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投诉举报处置效率等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充分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规范执法装备与着装管理,制定执法装备使用管理细则,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信息化执法装备,建立装备申领、使用、维护、归档全流程登记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全程可追溯、可监督。严格执行执法着装规范,明确不同执法场景的着装要求,定期开展着装规范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执法队伍的专业形象。同时,持续优化办公执勤用房配置,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分区,为执法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强化派遣制协管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定协管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教育培训计划、考核奖惩办法及激励保障机制,明确协管人员仅可从事政策宣传、巡查排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严禁参与具体行政执法活动。全年组织协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与纪律作风培训10次,累计培训时长40学时,通过系统化培训与严格考核,有效提升协管人员的业务素养与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辅助执法作用。
3.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精准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对照区级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结合辖区执法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权责清单梳理与自查自评工作,明确执法权限、责任主体与履职标准,建立权责明晰、分工明确的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坚决杜绝越权执法、超限执法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全流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与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标准,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机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全年开展案卷评查3次,有效提升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优化执法方式与服务理念,持续深化“721工作法”实践应用,大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结合信用监管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简化监管、优先服务,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强化罚款实施全过程监督,深入开展罚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流程,通过政务网站、执法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执法流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质量亟待提升。从全年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情况来看,部分案件仍存在不符合《滨海新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证据链构建不完整等。尽管在日常案卷审核环节已及时督促整改,但仍存在案件办理时限滞后、群众满意度偏低等问题,由此引发督办案件,反映出执法质量全流程管控仍需强化。
(二)执法队伍综合素养有待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导致工学冲突加剧。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足,对党规党纪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有待提升;同时,对城管执法领域专业法规和业务知识的钻研不够深入,专业能力与履职需求存在差距,难以有效适配新型执法场景的工作要求。
(三)体制机制存在结构性障碍。一是协同联动机制碎片化。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与街镇之间存在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衔接、数据不共享的“三重脱节”问题,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等工作缺乏规范化流程,超期移送现象较为突出;多部门业务系统互通率偏低,导致执法响应时效延长,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权责配置失衡。执法事权下沉后,配套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未同步跟进,专业检测设备、办案经费短缺,部分领域案件查处率偏低,制约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执法能力存在断层。街镇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专职执法人员占比不足,非专业人员居多;执法人员对专业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扎实,关键法规知晓率偏低,现场执法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庭审旁听、模拟执法等多元化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制定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聚焦城市管理核心法规开展精准培训,突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强化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及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精准匹配综合执法工作需求,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整治,强化执法攻坚效能。加大对城市管理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执法力度,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健全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破解监管壁垒。对潜在风险高、易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领域,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建立风险预警与前置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与群众满意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规范现场执法流程,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及“一刀切”等问题。积极参与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活动,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将精准普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四)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效能。一是深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违规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整治效果。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制度的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健全监督反馈与问题整改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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