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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街道2024年9月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4-10-08 14:00      来源: 新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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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天*************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滨新村执处决【2024】3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二条未经许可对建筑物外檐进行装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二条第二款罚款相对人天津滨海塘大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上海道2201号有未经许可对建筑物外檐进行装修的行为。0.500000 2024/08/3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于**自然人津滨新村执处决【2024】2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二条第二款未经许可对建筑物外檐进行装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二条第二款罚款当事人于盛军于2024年6月27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中心路7号一层101室,未经许可对建筑物外檐进行装修。0.300000 2024/09/2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摩*********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3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六条罚款当事人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河北路于宁波道交口处华强家居城,实施在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行为。0.100000 2024/09/2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政************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4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六条罚款当事人政合创新产业园(天津)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塘沽火车站附近,实施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行为。0.100000 2024/09/26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张**自然人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5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十一条第六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四条罚款当事人张志国于2024年9月3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村街惠安里7栋1号,实施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行为。0.005000 2024/09/3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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