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街道2024年8月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曲**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0号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 | 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罚款 | 当事人曲发柱于2024年8月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村街烟台道鲜多多水果蔬菜超市,实施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行为。 | 0.010000 | 2024/08/0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刘**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1号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十一条第六项 |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当事人刘玉娟于2024年8月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村街江苏路烟酒店,实施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行为。 | 0.005000 | 2024/08/0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肖*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32号 | 《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2020)》第二条第一项 | 门前未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 | 《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2020)》第七条 | 罚款 | 当事人肖滨于2024年8月21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村街道福建西路好优超市,实施门前未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的行为。 | 0.005000 | 2024/08/21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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