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街道2024年7月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孙**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27号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 | 随意抛撒、堆放生活垃圾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 罚款 | 当事人孙海燕于2024年7月16日,在烟台道789号便民早点摊,实施随意抛撒、堆放生活垃圾行为。 | 0.010000 | 2024/07/1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何*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28号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十一条第六项 |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四条 | 罚款 | 当事人何辉于2024年7月16日,在宁波道于山东路交口不一样早点部,实施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吸烟不听劝阻行为。 | 0.005000 | 2024/07/16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何* | 自然人 | 津滨新村执简决字[2024]0029号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经营活动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 罚款 | 当事人何会于2024年7月1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浙江路人人乐超市门前,实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经营活动行为。 | 0.010000 | 2024/07/17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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