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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5:23      来源: 新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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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港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滨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3条。涉及行政处罚、财政预算、民生等多个领域,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3条,办理结果均为信息不存在。申请人申请的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均按申请人要求予以情况说明。不存在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均主动撤回复议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程序,坚决防止出现失泄密事件。定期对发布的文件信息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机构信息、行政处罚、民生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督导,业务部门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开意识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公开内容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日常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和经常化。

    二是规范流程。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街道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是加大力度。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针对政务公开的发布进行梳理,对未及时公开的各项信息进行补缺补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0月15日,申请人吴桐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新港街提出申请,要求新港街公开“两个违法案件的立案文书”。我街道于2023年10月31日对该申请作出了答复,申请人吴桐不服该回复,故于2024年2月4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吴桐主动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上级机关审查决定后,准予撤回,此次行政复议终止。故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

    2024年4月16日,申请人徐宾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新港街提出申请,要求新港街公开“向区国资委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所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行企业)移交流动经营食品摊贩限时限地经营点位的协议”。我街道于2024年4月25日对该申请作出了答复,申请人徐宾对本次回复的邮寄方式提出异议,故于2024年4月25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徐宾主动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上级机关审查决定后,准予撤回,此次行政复议终止。故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

    2024年2月27日,申请人吴桐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新港街提出申请,要求新港街公开“天津出行有限公司使用津滨科技园北侧道路区域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我街道于2024年4月18日对该申请作出了答复,申请人吴桐不服该回复,故于2024年4月18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吴桐主动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上级机关审查决定后,准予撤回,此次行政复议终止。故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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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