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街道机构职能 |
(一)纪检监察机构
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二)党政工作机构
1.综合办公室。主要履行领导班子建设、机关日常运转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等职能。
2.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履行党的建设、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能。
3.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职能。
4.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6.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履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等职能。
8.财政办公室。主要履行财务管理等职能。
(三)人大工作机构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
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六)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2.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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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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