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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2 16:25      来源: 泰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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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泰达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多措并举、部门协同,抓严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指导、有约束、有实效,打造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条,其中包括对疫情防控政策、民生保障政策等热点问题的回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单位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其中自然人申请8条,商业企业申请1条。依照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主动公开2条,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条不予公开,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条不予公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条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内容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对于各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排查。

    二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把好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务网,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工作有时不及时、不到位。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知晓率。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拓宽信息来源。通过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三是及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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