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27号楼王明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27号楼王明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明娜:
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27号楼所涉及的违法建设,经我单位调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将津滨泰街决催【2024】5-3037号《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津滨泰街决催【2024】5-3037号
本机关于2025年5 月21 日向你作出了津滨泰街(镇)限拆决字【2024】5-3037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自行履行津滨泰街(镇)限拆决字【2024】5-3037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将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27号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1)房屋外侧围墙(总长度84.6米,铁艺和砖混结构)(2)房屋南侧院内凉亭(面积约28.5㎡,木质和砖混结构)及其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部分(详见附图画圈处)自行拆除。在此期间,你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未自行履行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联系人: 蔡启威
联系电话: 022-25328437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睦宁路5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5日
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