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王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王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王丽:
经查王丽系天津开发区太湖东路99号悦蓝轩3-2产权人,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本单位已立案调查,现将相关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公告如下:
经查实,你(单位)于 天津开发区太湖东路99号悦蓝轩3-2房产处,对该房产北侧二至四层整体外扩约2米,对该房产南侧一层外搭一处约10平米雨棚,对南侧二层处搭建露台并在其所搭露台基础上加盖一层,在南侧三层处外扩一处露台(具体详情见附件)均属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将位于天津开发区太湖东路99号悦蓝轩3-2房产处上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接受复查 。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冯雪晴
联系电话: 022-25328437
地址: 天津开发区睦宁路五十五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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