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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41号楼李惠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27 16:53      来源: 泰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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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41号楼李惠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惠萍

    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41号楼所涉及的违法建设,经我单位调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公告如下:

    经查,你涉嫌在上述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41号楼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通知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联系人:        马凯        

    联系电话:    022-25328437      

    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睦宁路5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5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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