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17号楼韦云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17号楼韦云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韦云宏:
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17号楼所涉及的违法建设二、三层支架、平台的行为,经我单位调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公告如下:
经查,你涉嫌在上述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17号楼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二、三层支架、平台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通知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二、三层支架、平台进行拆除,并接受复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联系人: 邴建川
联系电话: 022-25328437
地址: 天津市开发区睦宁路5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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