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滨海新区万海华府北苑H2-8王祎萌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滨海新区万海华府北苑H2-8王祎萌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王祎萌:
因你涉嫌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万海华府北苑H2-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我单位根据法律流程严格处理,现将相关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公告如下:
关于王祎萌的上述行为违反《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将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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