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刘志颖涉嫌圈占绿地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刘志颖涉嫌圈占绿地案《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刘志颖:
经查刘志颖系合景誉峰18栋1门101业主,因涉嫌的圈占绿化、空地等公共区域的行为我单位根据法律流程严格处理,现将相关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公告如下:
关于刘志颖的上述行为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将合景誉峰18栋1门101南侧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清除圈占,恢复原状并接受复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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