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泰综执罚听公字〔2024〕第001 号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 2024年 7月 5日 9时 30分,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5楼503会议室 公开举行 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中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例资料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4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 7月 4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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