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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电子屏和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2179-13772-2022-00013
发布机构: 泰达街道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5-19
发文日期: 2022-01-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电子屏和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根据区网络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滨海新区公共区域电子屏及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至5月30日,开展泰达街电子屏和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分兵把守、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压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电子屏及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坚决防止出现安全漏洞、播放非法信息等重大电子屏网络安全事件。

二、 工作对象

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为电子屏及相关信息系统,包括LED显示屏、交互式电子触控屏、智能电视机、电子走字屏、投影屏等,以及与电子屏关联的网络播控软件、本地播控软件、内容发布移动应用等(以下简称“电子屏”)。

对于学校、医院、底商、社区服务中心、主干道路等区域设置的电子屏,以及接入互联网或通过网络方式控制的电子屏,以上两类电子屏要进行重点管理和防护。

三、 职责分工

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重点道路沿线电子屏的设施管理,依法处置违规设置的LED屏幕。

社区办及各社区负责监督指导底商、社区服务中心及各小区设置电子屏的网络安全工作落实。

文教办负责监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等教育行业单位设置电子屏的网络安全工作落实。

健康办负责监督指导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和诊所等医疗卫生行业单位设置电子屏的网络安全工作落实。

电子屏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防护措施加强对电子屏的网络安全防护。

四、 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全面摸清行业各单位重点电子屏底数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填写《重点电子屏基础信息表》。

(二)监督检查。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重点电子屏开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网信办对重点电子屏进行随机抽查。

(三)自查整改。指导行业各电子屏管理运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要求。

(四)巡查处置。指导各运营使用单位采取人防+技防方式,加强对电子屏幕的网络安全情况和播出内容的巡查、监控工作。在重要活动期间,对重点电子屏组织专人值守,一旦发生安全事件,第一时间采取关屏、断网等应急处置举措,留存运行日志等相关证据,并立即向网信办报告。

五、 管理要求

(一)物理安全。LED 屏幕应放置在安全可控区域内,出入口应配备电子门禁或门锁等设备,防止人为入侵、破坏。

(二)网络安全。电子屏幕遵循“非必要不联网”的原则,尽量避免通过互联网或WIFI网络等联网方式控制。确需联网的,应采取身份鉴别、IP/MAC地址绑定等技术手段加强网络访问控制。

(三)系统及终端安全。播控系统及终端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加固,定期查杀病毒,关闭或物理封闭不需要的外部接口以及视频播放功能,使用8位以上由大小写字母、数字、 特殊符号等组合的管理密码,并定期更换。

(四)人员管理。配备能够满足日常管理和应急需要的人员,负责后台审核、前台巡查、内容发布、技术保障等工作,对掌握发布权限的人员及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五)内容管理。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查制度,规范内容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人员和审核人员职责,并按照制度严格落实,留存相关审核记录。

(六)应急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人员名单,落实一键断电、断网等应急处置责任和措施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水平和能力。

请相关各办524日(星期一)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和《重点LED屏幕基础信息表》报告我办工作邮箱tdj01@tjbh.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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