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达街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开展“社区停车共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泰达街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分工在辖区内开展停车秩序整顿和“社区停车共治”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2020年7月27日
泰达街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区域人口和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资源分配不均衡,重点点位周边停车泊位供不应求,导致路内违章停车现象日趋严重。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静态交通环境,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打好2020年新区创文收官战,依据《滨海新区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滨海新区开展“社区停车共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泰达街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新区停车整顿实施方案以及“社区停车共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治理重点、责任分工要求,成立停车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泰达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国盛
副组长:泰达街道工委副书记 曾 佳
成员单位:党政办、社区办、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办、健康办、文教办、开发区交管大队、泰达街下属各学校、各医院。
办公室设在城管办,主要负责停车秩序大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评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治理重点、部门分工、阶段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
此次治理是提升新区城市品质而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工作措施,整合相关力量,全力推进大整顿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策划,持续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争取市民群众对停车秩序大整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参与配合辖区内静态交通环境治理工作。
(三)灵通信息,提升研判
请各成员单位实行周上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落实信息上报工作,每周周五12点之前将每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至停车秩序整顿工作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邮箱地址:zhengyalinteda@126.com。逾期未上报视为无进展。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创文工作的开展,全面部署大整顿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细化考评、深化推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鼓励参与,吸纳文明治理志愿者,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通过公益广告、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以及街道系统开展政策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等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宣传文明停车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理解社区停车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车主遵章停车意识,创建安全、和谐、自觉、高效的停车环境;落实信访制度,发动群众对沿街停车场不规范设置道闸的行为进行举报,经交管部门排查认定后,由行政执法大队拆除;充分利用AI泰达随手拍功能,增加违停车辆上报功能,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安排媒体、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提醒居民规范停车。
(二) 完善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秩序
针对违停严重路段进行调研,根据道路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措施,对符合条件路段制定路内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增划诱导箭头,增设顺向停车提示标志,以规范停车秩序;对较宽路段制定禁停黄线施划方案以配合交管部门违停执法;对路宽有限的背街里巷增划双黄实线、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以压缩道路空间,避免车辆违章停靠。针对路外停车秩序问题,通过市容整修、市政道路工程改造、强化执法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对道路条件和路网结构较好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组织单向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减少停车乱象,缓解公众出行压力;对于人行道宽度小于四米的道路,可以设置花坛、石墩、铁桩,有效防范违规停放车辆骑压人行道沿、占压盲道等行为。加强停车管理交通设施巡查,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停车泊位公示牌、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对于未经审批设置的停车标志、非正规停车引导标志、不规范停车场收费牌等违规停车标志设施立即拆除整改。
(三) 组织专项工作队伍,加强违停疏导
组织交通专项工作队伍,招聘交通专项网格员,对早晚高峰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交通巡查以及疏导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按网格划分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常态化交通巡查,及时发现违章停车问题,对司机在场违停车辆进行劝阻,督促其迅速驶离;对司机不在场车辆进行“违停通知单”粘贴工作,“违停通知单”内容包含告知车主具有违章停车行为以及文明停车温馨提示;针对长时间占道违停车辆及时向交管部门进行上报。
(四) 提升专项治理,落实包保工作
开展联合行动,对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停车场配套设施侵占道路红线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大力整治小区外围商户私装地锁、摆放个人物品、占位经营等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切实释放公共资源还“位”于民;要对辖区内的停车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专项部署治理工作;对违停车辆、长期停放车辆、僵尸车等及时进行拖移并处罚;组织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交通秩序承包制,劝导门前不规范停放车辆行为,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五) 加强共享单车专项治理
依据新区交运局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的要求,监督指导互联网运营企业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汇总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并及时报送新区停车办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据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综合环境分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共享单车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共享单车规范摆放工作纳入到《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处罚之中,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沿街共享单车堆存现象严重、未按规范摆放、回收不及时、废弃破损车辆随意堆放问题进行巡查处罚。采取“先告知、后处罚”的原则,先将巡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通知各单车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回复时限限定在3天以内(如遇市容环境保障、创文和创卫复审测评等重大保障任务告知各共享单车公司立即整改、即刻处置),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或整改标准不到位的将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罚;建立用户信用制度,将执法部门对共享单车相关问题的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通过短信进行提醒,并记入个人及单车运营公司信用记录。
(六) 整合停车资源,破解停车难题
对辖区内停车资源进行系统摸底调查,针对停车难点、百姓反映热点、学校上下学时段,推行“错时共享、空间腾挪”的理念,“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动静统筹提升管理,鼓励引导居住区附近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附近居民免费或有偿开放,探索错时共享停车,鼓励周边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推进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
(七) 开展小区全面排查,掌握小区停车现状
对辖区内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居住小区的楼盘布局、车位拥有量和机动车数量进行详尽的摸底排查,入户听取居民意见,全面掌握居住小区车位供需缺口,建立档案资料,对缺口较大老旧小区根据周边环境和居民意见提出初步解决建议。
(八) 整治小区环境,增加泊位有效供给
深入排查整治堵塞防火通道、电瓶车楼道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推进小区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引导居民有序摆放小区门前共享单车;大力整治居民私设地锁占用车位、私自堆物圈占车位、长期停放僵尸车辆等乱占乱放乱停现象;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对小区内部道路、绿化、现有的停车泊位进行整合,重新施划,统一管理,改变目前老旧小区停车零散杂乱的状况;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新建容量较大的立体停车库。
(九) 清查小区闲置车位,激活现有停车泊位
加强对配件地下停车库只售不租的居住小区的排查、监督、检查力度,协调各方解决小区地下车库闲置问题,鼓励居民将个人所有的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充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十) 严格规范小区停车秩序
建立社区指导、物业管理、居民参与和监督的社区停车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小区物业企业服务作用,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停车位的分配使用,完善停车指引标志,配备收费、计时、监控、诱导装置,约束个别业务不当停车行为,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的小区严格按照停车合同或者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执行。
(十一) 应用科技设施,提升巡查防控
应用警用巡查无人机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视频和图片取证,通过对接交管部门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对违停行为进行处罚;对接泰达智慧城市平台,实现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通过警用巡查无人机的喊话功能,可快速劝离违停车辆。
四、 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治理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建立辖区交警、行政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僵尸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整顿,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迅速见效,完成一个社区停车共治试点工作,实现辖区内路内、路外、居住区停车不文明乱象明显减少,因乱致堵现象大大减少。
第二阶段:持续整顿阶段(2020年7月至8月)。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改进完善城市停车秩序治理机制,深度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促进缓堵保畅,全面改善辖区静态交通环境秩序;依托前期社区停车共治试点的工作情况,有序推进停车试点共治落实,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开展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常态化管理阶段(9月起,长期推进)。创文评比、复审阶段之前在辖区范围掀起停车秩序整顿和静态交通环境提升治理新高潮,进一步开展交通环境提升工作;重点做好迎接创文评比、复审阶段重点路段的停车秩序大整顿工作。
附件
停车秩序百日大整顿、开展“社区停车共治”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任务 | 序号 | 内容 | 责任部门 | 任务时限 |
印发具体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 1 | 围绕创文工作的开展,全面部署大整顿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细化考评、深化推进。 | 各成员单位 | 2020年6月 |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 2 | 通过公益广告、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等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宣传文明停车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理解社区停车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车主遵章停车意识。 | 社区办、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8月 |
3 | 落实信访制度,发动群众对沿街停车场不规范设置道闸的行为进行举报,经交管部门排查认定后,由行政执法大队迅速拆除。 | 公安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持续推进 | |
4 | 充分利用AI泰达随手拍功能,增加违停车辆上报功能,对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曝光,提醒居民规范停车。 | 党政办、开发区交管大队、城管办 | 持续推进 | |
完善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秩序 | 5 | 对符合条件路段施划停车泊位,增划诱导箭头,增设顺向停车提示标志。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6 | 对较宽路段施划禁停黄线以配合交管部门违停执法。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
7 | 对路宽有限道路增划双黄实线、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以压缩道路空间。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
8 | 针对路外停车秩序问题,通过市容整修、市政道路工程改造、强化执法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停车乱象,缓解公众出行压力。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
9 | 对道路条件和路网结构较好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组织单向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
10 | 对于人行道宽度小于四米的道路,可以设置花坛、石墩、铁桩,有效防范违规停放行为。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
11 | 对于未经审批设置的停车标志、非正规停车引导标志、不规范停车场收费牌等违规停车标志设施立即拆除整改。 | 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
12 | 加强停车设施巡查,及时复划不清晰泊位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停车泊位公示牌、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 | 城管办 | 2020年9月 | |
组织专项工作队伍,加强违停疏导 | 13 | 组织交通专项工作队伍,招聘交通专项网格员,对早晚高峰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交通巡查以及疏导工作。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提升专项治理,落实包保工作
| 14 | 开展联合行动,对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停车场配套设施侵占道路红线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城管办、社区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15 | 大力整治小区外围商户私装地锁、摆放个人物品、占位经营等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切实释放公共资源还“位”于民。 | 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交管大队、城管办 | 2020年9月 | |
16 | 要对辖区内的停车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专项部署治理工作,对违停车辆、长期停放车辆、僵尸车等及时进行拖移并处罚。 | 开发区交管大队、城管办 | 2020年9月 | |
17 | 组织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交通秩序承包制,劝导门前不规范停放车辆行为,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 城管办、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
加强共享单车专项治理
| 18 | 监督指导互联网运营企业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 城管办 | 2020年8月 |
19 | 依据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综合环境分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共享单车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沿街共享单车堆存现象严重、未按规范摆放、回收不及时、废弃破损车辆随意堆放问题进行巡查处罚。采取“先告知、后处罚”的原则,先将巡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通知各单车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回复时限限定在3天以内(如遇市容环境保障、创文和创卫复审测评等重大保障任务告知各共享单车公司立即整改、即刻处置),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或整改标准不到位的将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罚。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
20 | 督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设置车辆停放区域。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8月 | |
21 | 建立用户信用制度,将执法部门对共享单车相关问题的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通过短信进行提醒,并记入个人及单车运营公司信用记录。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行政执法大队 | 2020年9月 | |
整合停车资源,破解停车难题 | 22 | 对辖区内停车资源进行系统摸底调查,针对停车难点、热点,推行“错时共享、空间腾挪”的理念,按照“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制定解决方案。 | 城管办、社区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8月 |
23 | 鼓励引导居住区附近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附近居民免费或有偿开放,探索错时共享停车,推进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社区办、文教办、健康办 | 2020年8月 | |
开展小区全面排查,掌握小区停车现状 | 24 | 对居住小区的楼盘布局、车位拥有量和机动车数量进行摸底排查。 | 社区办 | 2020年7月 |
25 | 入户听取居民意见,全面掌握居住小区车位供需缺口,建立档案资料,对缺口较大老旧小区根据周边环境和居民意见提出初步解决建议。 | 社区办、城管办 | 2020年7月 | |
整治小区环境,增加泊位有效供给 | 26 | 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推进小区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 社区办 | 持续推进 |
27 | 引导居民有序摆放小区门前共享单车。 | 社区办、城管办 | 持续推进 | |
28 | 大力整治居民私设地锁占用车位、私自堆物圈占车位、长期停放僵尸车辆等乱占乱放乱停现象。 | 社区办、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交管大队 | 持续推进 | |
29 |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对小区内部停车泊位进行整合规划,统一管理。 | 社区办 | 持续推进 | |
30 |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新建容量较大的立体停车库。 | 社区办、城管办 | 持续推进 | |
清查小区闲置车位,激活现有停车泊位 | 31 | 加强对只售不租的居住小区的排查、监督、检查力度,协调各方解决小区地下车库闲置问题,鼓励居民将个人所有的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 | 社区办、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持续推进 |
严格规范小区停车秩序 | 32 | 建立社区指导、物业管理、居民参与和监督的社区停车管理机制。 | 社区办 | 持续推进 |
33 | 切实发挥小区物业企业服务作用,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停车位的分配使用,完善停车设施。 | 社区办 | 持续推进 | |
应用科技设施,提升巡查防控 | 34 | 应用警用巡查无人机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检工作。 | 城管办、开发区交管大队 | 2020年9月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