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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规范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86-6346-2019-00003
发布机构: 泰达街道
文  号: 滨党泰工办发〔2019〕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5-22
发文日期: 2019-05-24
有效性: 有效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泰达街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实现新闻采访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即日起,各部门接受媒体采访,需通过企业微信在“日常办公”模块的“媒体采访申报”表单中进行审批报备。填写媒体名称、记者姓名、采访主题、被采访人等相关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学校、医院、社区等部门还需抄送分管办公室负责同志。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工委、办事处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及其他形式的远程采访。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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