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奖教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奖教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开发〔2003〕84号)的文件精神,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泰达奖教金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在确定人选时,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选人、用人核心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民主监督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学校初审和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和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要自下而上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表彰奖励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和谐泰达建设。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把好申报材料关。材料要求内容准确、生动、详实,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
五、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泰达奖教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泰达奖教金优秀教师名额分配一览表
3.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泰达奖教金优秀教师奖申请书
4.第十五届泰达奖教金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8年8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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