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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镀锌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14 15:10      来源: 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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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镀锌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3268763

     真:022-63268763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镀锌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霞道396号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霞道396号主要经营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制造、加工;模具金属结构件制造等。建有轧一主厂房、里碑冷轧厂房、彩涂厂房、循环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实验楼、办公楼等。全厂已批复产品产能为冷轧卷30万吨、热镀锌卷30万吨利用热镀锌卷22万吨生产彩涂板22万吨)、冷轧薄板30万吨合计带钢90万吨为提升企业的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镀锌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镀锌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清洗段碱液净化改造、退火炉急速冷却段改造、增加退火炉氮气加湿系统、固化炉升级改造、新增加热炉用于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本项目给排水、供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公辅设施,公司现行生产工艺、人员结构、产品种类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比14.22%。

    一、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原厂址不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及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加热炉顶部密闭,炉门侧开,设有侧吸半包围集烟罩,炉体工作时为密闭状态,产生的熔炼废气、燃气废气通过引风机抽至烟气管道内,仅加料、扒渣、取样时开启炉门,废气经炉口逸出,该部分废气通过集烟罩收集;炒灰一体机为密闭设备,入料及出料口设负压集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引入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32达标排放钝化后烘干工序产生的烟尘、SO2、氮氧化物、铬酸雾经1根现有45m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建设单位须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超出原有环评批复量。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同时进行墙体隔声,距离衰减设置隔声罩、管道采用软连接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次铝灰经炒灰机分离回收铝,回用于熔化工序。危险废物包括油泥铁粉、锌灰、二次铝灰、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铅蓄电池,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天然气等在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2024.11.14-11.2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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