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传 真:022-63268763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0000 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达工业园区顺达街136 号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的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租赁万家点亮(天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达工业园区顺达街136号的部分厂房及厂院建设“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主要生产塑料桶及塑料托盘。本项目实施后年产开口桶100万个、闭口桶200 万个、塑料托盘100万片,产品总计22520吨。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
|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原厂址不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及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循环冷却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向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经注塑机机头上方集气罩引风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吹塑废气经吹塑机上方顶吸罩+软帘引风收集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粉碎机出料口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建设单位须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林德塑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说明》,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间等减振降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布袋、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润滑油、废润滑油等在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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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30-1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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