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塘示范镇市政配套项目西区给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
1、项目名称:中塘示范镇市政配套项目西区给水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镇西区安置区内
3、建设单位: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你公司拟投资800.25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镇西区安置区内新建给水管道及井(阀门井、排泥井、排气井)等配套设施。项目沿安吉道、民福道、昌乐道、栖凤北路、丹凤路等5条道路敷设给水管道,规划供水压力为0.28MPa,管材选用PE管,管径为DN110-DN300,共计2581米,排泥井4座,阀门井57座,消火栓25套,排气井5座。环保投资约30万元,预计2020年6月竣工。
6、环保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等各项法律的规定,采取洒水抑尘、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车速并设置围挡等措施,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土石方施工。
(2)不设施工营地,食宿依靠周边设施,施工期无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禁止任何废水平地漫流或排入地表水体。
(3)施工期采取严格的噪声控制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档隔声降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以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该项目沟槽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利用,合理安排工期,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期无生活垃圾,施工期废管材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19-12-11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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