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内。为了更好的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建设单位拟在19#车间和20#车间建设实验室用于产品研发、生产车间产品及生产车间原料性能的检测。本项目总投资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8%。项目建成后,全厂最终规模不发生变化。
六、环保措施:
1、本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密炼、开炼及硫化、实验室 1 和实验室 3 研发样品制备废气、性能检测废气及VOCs等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环保措施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相关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单位需根据《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扩建项目新增VOCs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室内减震、墙体隔声、风机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易燃化学品接触火源引发的火灾、爆炸且未完全燃烧的危险物质在高温下迅速挥发释放至大气,造成大气污染。泄漏物(危险废物)可能从雨水排口排出厂界,污染环境。废气治理设施失效,橡胶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可能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预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6、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九、发布日期:2020-05-21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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