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斯恩仁(天津)电子有限公司新建保护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新建保护膜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安港三路与板厂路交口北 200米
三、建设单位:斯恩仁(天津)电子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斯恩仁(天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工业示范东区安港三路与板厂路交口北 200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的厂房内,引进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保护膜的加工包装。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67%,预计2020年8月份投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保护膜 260 万平方米。
六、环保措施:
1、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劳动定员 10 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内污水管网,经管网排入中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斯恩仁(天津)电子有限公司新建保护膜生产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2、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装置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七、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九、发布日期:2020-06-24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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