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原址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原址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安达工业园区康达街以西、八米河以北。
三、建设单位: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四、环评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7年,选址位于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安元路与康达街交口。为提升安达工业园区对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建设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原址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收水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安达工业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二是中塘示范镇还迁房龙跃花园生活小区的生活污水。服务面积2.2km2,设计处理规模由原来的2000m3/d增加到3000 m3/d。主要建设内容为进水泵房及调节池改造、水解酸化池改造、接触氧化池改造、斜管沉淀池改造。增设气浮装置、磁絮凝成套设施、生物焦吸附再生成套设施、污泥均质罐 1台。拆除现有二氧化氯消毒装置,改造为次氯酸钠消毒装置。本项目环保投资171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六、环保措施:
1、项目无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格栅+调节池+气浮+A2 /O-A/O+二沉池+磁絮凝+生物焦吸附再生系统+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废水,最终排入八米河,确保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异味的池体加盖密封。本项目将格栅井及调节池、气浮沉淀池、组合池保温房密闭收集的恶臭气体以及污泥脱水机房收集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生物焦吸附再生系统的生物焦再生过程产生的VOCs、颗粒物经自带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进入系统自带的酸水洗、碱水洗塔喷淋洗涤,最后经系统自带的引风机同恶臭气体一同汇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港开发区安达污水处理厂原址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构筑物采取密闭、内墙体采取吸声措施、风机加设单独设备间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对设备装置定期维护,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及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地下水。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检测液、废试剂瓶和臭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灯管。污泥委托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公司进行外运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偷排等违法行为,同时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废检测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和废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对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和栅渣由城管委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6、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次氯酸钠、硫酸、盐酸等泄漏。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七、公众参与:本项目依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方式为2次网上公示和1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项目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九、发布日期:2020-07-13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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