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
一、项目名称: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天津中塘工业区国安二道西端
三、建设单位: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国安二道西端,主要从事助动车制造。为了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建设单位拟租赁同一厂院内西北侧闲置车间,并购置设备,建设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3120㎡,主要生产电动自行车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0%。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电动自行车架 10 万台,全厂产能达到年产电动自行车架 50 万台。
六、环保措施:
1、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劳动定员60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中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豪骏车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打磨粉尘及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依托现有工程打磨设备及环保设施,经现有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由一根19m 高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由一根 19m 高排气筒 P2 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需根据《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软帘隔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除尘灰、金属屑、下脚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灰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金属屑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主要风险类型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切削液存放等管理不当导致泄漏,及泄露后遇明火引发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6、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七、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八、发布日期:2020-08-31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32687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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