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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塘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19 15:37      来源: 中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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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中塘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管理机制高效运转,切实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我镇交通安全发展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对“中塘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充实,并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现将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调整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      任:耿庆辉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  主  任:杨广亮   党委副书记

      丁  斌   天津滨海中塘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刘海英    党委副书记

      王艳海   中塘派出所所长

      高杰明   栖凤派出所所长

      鲍海涛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窦洪秀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曹俊义   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张超才   副镇长

      袁  玮   副镇长

      刘  杰   副镇长

      委     员: 杨广安   赵连庄大队大队长

      郝连勇   港北大队大队长

      李  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张秀兰   党建工作办公室

      杨跃清   经济发展办公室

      王志强   城镇建设办公室

      孙巨震   城镇管理办公室

      汪  伟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张振伟   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魏  强   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孙华凯   园区开发办公室

      高  艳   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4个村委会主任:刘培君(大安村)于利(十九倾)高学利(西正河)吴宝成(薛卫台)刘世平(张港子)石艳河(黄房子)许金才(万家码头)郑飞龙(中塘村)金贵年(渔业村)冯建有(小国庄)赵宝兰(北台村)王春盛(南台)崔树林(新房子)刘云华(朝宗桥)赵洪利(常流庄)张超才(刘塘庄)郭洪春(东河筒)马文龙(西河筒)李宝森(赵连庄)李庆怀(杨柳庄)郭成锁(马圈)孙凤彪(西闸)刘均玥(甜水井)庞宝良(试验场)

      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鲍海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  24个村安全负责人: 程俊智 (万家码头村)万家码头村  赵明玉(西河筒村)姚家驹(试验场村)郭庆海 (马圈村) 王德胜 (潮宗桥村) 王宝华(杨柳庄村) 何玉祥(刘塘庄村)赵云新(东河筒) 张万忠 (张港子村) 刘学利(新房子村)张国胜(大安村)靳国良(西闸村)苏又华(常流庄村)刘德亮(十九顷村)孙宝江(黄房子村) 刘经明 (西正河)薛崇孝(薛卫台)王富军 (南台村)杨焕起(渔业村) 张恩杰(赵连庄)李洪战(甜水井)张长河(北台村)韩月龙(中塘村) 白玉柱 (小国庄)

      二、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以及新区公安交管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工作,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加强本镇交通安全组织建设,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和辖区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本镇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培训使用工作。

      3、制定交安委工作和会议制度,驾驶员学习培训制度,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排查以及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等交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6、完善建立交安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驾驶员等各类信息档案台帐等。

      7、方便群众,做好服务,接待群众业务咨询;及时向交管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成为交管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镇交安委做好本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2、督促本村未上户车辆办证、车辆检(审)验、报废车辆自觉报废,建立一车一档案。

      3、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辖区内工矿企业、学校、家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4、方便群众,做好服务,接待群众业务咨询,有条件的可帮助车户办理车辆及驾驶证的相关手续。

      5、对辖区内违章占道及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必要时要向公安交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举报。

      四、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纪检要积极支持镇各有关部门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督促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镇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安全主管部门的作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预防事故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要与公安、交通部门共同做好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的排查和治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城镇管理办公室要在加快公路建设,努力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的同时,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管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公路设施完好;与交管部门共同做好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的排查和治理。城镇建设办公室对新建和改建公路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的需要,在工程建设阶段就予以保证。

      4、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农机安全的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考核、农机牌证发放和农业机械检验关,严禁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拖拉机以及非法拼装、报废的车辆核发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对无牌无证的要督促车主入户,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季节变化和农机作业高峰,在镇村道路、田间场院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农机执法大检查,制止拖拉机载客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5、镇卫生院要做好交通事故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急救人员,建立就近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跨辖区快速反应机制和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反应能力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加快抢救伤员的速度,减少伤员死亡。

      6、镇各中小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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