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及滨海新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小王庄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落实具体工作,现根据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及结合考评指标内容和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滨海新区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始终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健全领导小组,推进公开工作高效进行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岗位调整及时对接工作。8月30日,在第八次行政例会上,由于机构改革,通报了重新调整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协调各科室,紧密配合,按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同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多措并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透明有序开展
1、狠抓工作落实。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相关工作,定期在镇行政办公会上听取政务公开阶段性落实情况。7月29日,在第十次镇长办公会上,镇长听取了上半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并根据新区在7月12日下发的《2019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审议并通过了我镇制定的《小王庄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位领导要严格按照工作要点梳理分管业务清单,督促分管科室及时上报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工作落在日常。同时,镇长要求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按要求主动公开。
2、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并积极应用电子市民平台,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3、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小王庄镇政务网的“财政预决算”栏公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说明以及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提供给群众查阅和监督。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在我镇20个行政村设立“三务”公开栏,公示全村的党务、政务、财务,及时反映“三务”的进展情况。
5、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布权威信息机制。本年度内我镇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故未开展此类信息的公开。
6、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9年截至目前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并进行了回复。因信息公开提起复议0例,因信息公开涉诉0例,败诉0例。
7、加强行政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00条。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由镇纪委负责监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工作职责,镇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人员调动性比较勤,人员熟悉业务时间较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少数部门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已全面推开,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方法还不够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民生资金使用、为民服务流程等,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二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小王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滨海新区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始终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3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28717792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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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人员调动性比较勤,人员熟悉业务时间较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少数部门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已全面推开,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方法还不够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民生资金使用、为民服务流程等,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二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