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李维成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李维成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关于群众举报相对人李维成在北和顺村支部委员会南侧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案,本单位于2021年08月25日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调查,根据现场影像资料证明相对人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第三款之规定,于2021年08月25日现场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简决[2021]0004号),依法给予1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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