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明白纸 |
●项目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对象范围:
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市相关规定的家庭。其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月每户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比例,发放社会保障金。
(一)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家庭;
(二)家庭成员中有患天津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或门特特殊病的家庭;
(三)子女在学(从学龄前至全日制大学)的单亲家庭;
(四)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家庭;
(五)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无子女的家庭;
(六)其他由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
●申领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与审核确认参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执行。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