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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明白纸
发布日期: 2024-01-17 08:46      来源: 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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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对象范围:

    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市相关规定的家庭。其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月每户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比例,发放社会保障金。

    (一)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家庭;

    (二)家庭成员中有患天津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或门特特殊病的家庭;

    (三)子女在学(从学龄前至全日制大学)的单亲家庭;

    (四)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家庭;

    (五)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无子女的家庭;

    (六)其他由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

    ●申领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与审核确认参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执行。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