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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重举措 做好环保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7-29 00:00      来源: 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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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多重举措 做好环保工作
       

       太平镇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在依法关闭“三无”企业的基础上,再出重拳,联合大港相关部门举办中小企业《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培训班,大港政法办、大港环保办、大港城乡一体办及我镇领导一同出席会议,我镇领导做重要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6月8日通过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的发布实施,对于强化环境保护,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解释》发布实施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形成宣传、贯彻《解释》的社会氛围,并联合城乡一体办培训科聘请天津工业大学的宁教授对我镇19个行政村及100余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系统的讲解,使大家准确理解、融会贯通,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从而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使我镇的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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