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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后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 2012-08-02 00:00      来源: 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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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津滨港农发]91号文


    洪涝灾害后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


       当前我地区连续降雨,造成部分饲养场户出现畜禽因灾死亡和城区内部分流浪动物死亡情况。及时处理死亡动物和严格消毒是有效控制动物疫情和防止人畜共患病发生的重要手段,建议政府部门组织相关力量对死亡动物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一、运送:
       1、运送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胶鞋及手套。
       2、运送死亡动物要用密闭、不泄漏、不透水的容器包裹。并用车厢和车底不透水的车辆运送。
       3、死亡动物躺过的地方,应用3-5%烧碱液喷洒消毒,如为土壤地面,土层连同死亡动物一起运走。
       4、运送过死亡动物的用具、车辆用1:300强力消毒灵或2-5%烧碱液消毒;工作人员的手套、衣物及胶鞋等用1:300强力消毒灵进行消毒。
       二、处理方法:
       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深埋法,具体方法为:
       1、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的死亡动物即可,坑深不得少于两米。
       3、掩埋前应对序言买的病死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
       4、坑底铺2-5cm厚的石灰,将死亡动物侧卧放入,将污染的土层,捆死亡动物的绳索一起抛入坑内,然后再铺2-5cm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死亡动物掩埋后,与周围持平,填土不要太实。
       5、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3-5%的烧碱液喷洒消毒。
       三、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死亡动物共同深埋。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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