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海滨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滨街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辖区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有效维护了海滨辖区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现将2015年海滨街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制度
(一)全面推行政府工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上级部署,我街对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的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并将执法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在新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街公布的246项行政职权中,含行政确认7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强制35项、其他类别20项。
(二)建立街道法律顾问制度。街道聘请天津勤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聘任刘爱勤、达朝晖两位首席律师为街道的法律顾问,并规定在出台重大决策、处置重大事件、建设重大项目前,必须进行法律认证和评估。今年,街道在处理沙井子籍油田工人家属要求享有占地补偿重大集访问题时,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给予了很好的工作建议。
(三)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制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实施办法》,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依法、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把行政裁量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海滨街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街道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按照新区统一部署,我街在四楼会议室、二楼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入了行政执法平台,并配备移动执法工作站2台。二个执法中队配备了动中通2台、执法记录仪4台、执法通8个。配备专职法制员2人,负责执法平台信息录入和日常监管维护,保障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执法人员加强了执法设备的学习和运用,全年上传执法检查数据930条、行政处罚数据2条、运动轨迹数据1565条,履职项目172条,履职比例达到89%。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步式”执法方式,履行调查、告知、审核、处罚、结案、归档等执法程序,确保执法不违法。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件,行政检查1244件次。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受理居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行政窗口服务形象。街道推行“一站五中心”工作机制,街道设立综合服务中心,村居设立综合服务站,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含民生、经济、党建、文化、综治信访五个分中心、36个服务窗口。全年接待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
2015年,我街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法制滨海”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编制、数量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6年,海滨街将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为抓手,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海滨街道办事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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