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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04 13:32      来源: 海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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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为认真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11.7”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冬春及“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海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63197708;邮箱:hbjggaqb@tjbh.gov.cn)

    海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入冬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据全市火灾数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冬春季节共发生火灾3011起,死亡51人,火灾起数比夏秋季节火灾起数高出38.7%,亡人数高出113%。为进一步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防范化解小火亡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街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街各有关部门、各村居重点对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度,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突出隐患问题要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

    2.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部门、各村居要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管控力度。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结合网络购物高峰时段,加强对仓储物流、寄递投送点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仓储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耐火等级不够、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及违规住人等隐患问题。

    3.紧盯特殊天气。针对冬季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变化,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各企业都应提前谋划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特殊情况能立即化解处置。各社区网格员、社区民警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逻检查,提示居民群众严格控制火源管理。

    4.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村居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等致灾因素,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隐患风险链条,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春节前,各部门、各村居要督促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自评、开展一次隐患问题自查、开展一次消防设施自测、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技能自训”。

    5.确保设施有效。年底前,各企业单位对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部门要指导各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社区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治理。各部门、各村居要组织对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沿街商铺、废旧物资回收点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落实基层监管。冬春期间,各部门、各村居要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会同派出所、消防应急救援部门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老旧小区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

    3.强化群防群治。要发动群众自行清理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发挥社区网格员、义务志愿者、志愿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等作用,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各村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重点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严重后果,要积极运用电梯电动自行车监控识别系统等技防措施,杜绝电动车“登堂入室”。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火灾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各村居、物业公司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在2020年底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各部门、各村居、物业公司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管道竖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确保高层建筑内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1.组织集中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隔热保温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各部门、各村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联合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六)大力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

    冬春季森林防火期内,要继续保持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整治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着眼于打击违法祭祀用火、违法农事用火、违法林业生产用火、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故意纵火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切实防患于未“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

    (七)筑牢消防安全文化基础

    1.开展广泛宣传。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发动社区工作者、村居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志愿者等群体,深入住宅小区、集贸市场面对面宣讲消防常识、帮助查找火灾隐患,重点对鳏寡孤独、老幼病残等群体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2.开展常识普及。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广泛开展居家、工作、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及火场逃生自救宣传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广泛发放火灾隐患自查要点、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单等。

    3.开展媒体曝光。组织志愿者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利用“96119”火灾患举报热线,开展“随手拍火患”火灾隐患曝光和举报活动。普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火灾防范知识,利用舆论推动隐患整改、纠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开展定向培训。邀请消防救援部门、派出所、社区民警及第三方力量面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明白人”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部门、各村居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跟踪问效、亲临一线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地。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宣传培训。

    (二)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建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及微型消防站,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细化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或任务清单,集中进行传达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31日)。各部门、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融合推进,明确整治重点,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部门、各村居要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坚决落实“四铁”“六个必”要求,在检查中发现单位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严肃督导问责。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渎职失职行为,一旦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村居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及工作总结,于全国“两会”结束后,已电子版形式报送街公共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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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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