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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13 00:00      来源: 大港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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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也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大港地区今年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辖区人民共同努力下,大港地区火灾形势保持了整体稳定,但消防安全形势还存在薄弱环节。当前已经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特别是近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较为集中,人流物流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人员伤亡火灾的风险剧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冬季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全面加强和改进大港地区消防工作,做到抓预防、减火灾、保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政府部门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巩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坚持“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各街镇各行业系统要落实领导责任,结合冬季火灾特点,针对辖区和行业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责任辖区、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导。12月初管委会将利用1周时间对各街镇2012年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就“网格化”管理进行考评,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本年度消防安全考评细则予以扣分。

    三、加强检查,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各单位要做好冬季防火自查自改工作,各街镇要按照“网格化”排查要求,开展经常性防火工作,加强社区、村和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强大的检查声势。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单位”等场所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火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彻底整改,持续不间断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法律手段,绝不姑息迁就。各节日期间,各街镇、各部门要联合开展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保持治理高压态势。

    四、拓展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新闻媒体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采写消防宣传稿件,公开曝光一批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和冬季火灾案例,以警示社会群众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内容,广泛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大型广告牌、灯箱广告、公交车站牌、路灯广告、车载视频、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时刻提醒广大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单位场所及从业人员、学生、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要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大帮扶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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