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泊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杨家泊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杨家泊镇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组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成立杨家泊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领导格局,严格依法开展工作。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阶段工作。
(二)优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镇从领导干部做起,落实好学法讲法制度,党委会、镇长办公会安排会前集体学法议程,重点学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八五”普法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准,确定了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般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参与学法的工作思路。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依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提升全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自学、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学习的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微党课,警示教育片等加深对党规的理解,经常对照检视,提升了党内法规意识,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杨家泊镇“法律讲堂”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和律师为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授课,法律顾问定期进村进行法律知识辅导,每季度面向党员、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实施滨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促营商”服务辖区发展,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让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化、专业化。法院与镇域党员干部探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集中为村干部进行法治“充电”,加深了对村委会工作和法律知识的认识,为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履行执法责任,带头参与现场执法
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以来,镇领导班子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安排、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24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下沉参与相关包村工作、督办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督促整改设施环境问题、现场推进违章建筑拆违并及时督促整改,带队现场踏勘乱占耕地建房累计253家次,累计巡河次数540次,在巡河过程中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57次,现场参与综合执法大队执法32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在具体的执法行为中,严格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中《天津市津镇查办行政违法案件文书样本》制作执法文书,按照要求向相对人送达告知、就执法活动向当事人告知说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于发生的行政处罚及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情况。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声像资料。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我镇进行行政处罚4起,均由镇法治部门审核后进行处罚;严格按照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做好我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时报送执法情况月报统计表和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做好数据统计,提升我镇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做好智慧执法平台管理工作。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执法结果公示工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截止2024年年底,我镇共有执法人员共计9人,法制审核人员1人。
(二)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我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重新修订《杨家泊镇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五个不决策”,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核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要严格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六个”环节,着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我镇制定了《杨家泊镇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杨家泊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日常科学性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决策审查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深度广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2024年,我镇外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1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6 件,在法规规章征求意见、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及合同协议签订等重要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三)提升行政争议案件化解质效
强化行政复议,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时提交复议答复,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4年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及时办结;强化行政应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全年,我镇共有1起行政诉讼案件,镇相关负责人已按规定出庭应诉。
(四)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镇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创文”长效机制以及“创卫”复审、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为依据,对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新区的工作要求,针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重点整治活动。以增加巡查次数、反复责令改正的方式加大对影响环境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2024年针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露天焚烧等各类环境秩序问题责令整改102次;处罚2起,其中针对随处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罚一起,罚款200元;露天焚烧枯草、落叶等产生烟尘的污染物质罚款500元;2024年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资源2起,共罚款5万元。在水务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均以检查、指导、劝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违规行为劝导。
(五)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
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各个平台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024年,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村、学校、集市等开展宣传活动19场次,讲座13场次,发放普法材料500余份,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鼓励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围绕实施滨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促营商”服务辖区发展,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让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化、专业化;深化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赶大集”活动3次;邀请专业人员为养殖户讲解宣传服务三农优惠政策,贷款正规渠道,谨防诈骗等知识,保护养殖户利益;深入企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5次,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为企业负责人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防护要求等安全生产知识,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镇域安全生产稳定。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法治宣讲报告会、宪法公开课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规模大、有声势、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使宪法法律宣讲覆盖镇机关和村两委党员干部。2024年,在全镇以及各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4次,受益群众1700余人次。组织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执法、依法用权意识。
三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年终考核评价和职务职级晋升中,依法考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根据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安排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邀请专业老师讲授法治课程。2024年,共组织全镇工作人员举办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讲活动8场次,线上学法考试2场次,合计150余人。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全镇共有9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参加在线行政执法知识培训时长达40多小时。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学习培训质量较好。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全镇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然不够牢固。在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下,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领悟不够透彻、运用不够全面;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还需完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结合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上水平:一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持续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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