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泊镇行政处罚统计表(2021年9月) |
杨家泊镇行政处罚统计表(2021年9月)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刘成娟 | 个人 | 身份证 | 津滨杨执罚决字[2021]9号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 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百元罚款 | 0.05万元 | 2021.9.1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 一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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