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泊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实施方案 |
杨家泊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爱卫办关于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津滨爱卫办〔2020〕24号)文件精神,根据市爱卫办各类卫生区镇村复审及创建评审工作安排,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整体形象,建设整洁、良好、健康的镇、村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现依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根治脏乱差为切入点,按照“政府组织,分级管理,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动员全镇人民和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的总体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洁净、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载体,按照标准,攻坚克难,凝全民之心,举全镇之力,突出重点,营造亮点,解决难点,把握节点,补齐短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提升城镇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强化行业卫生管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卫生的满意率。在2021年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创建国家卫生镇。
三、创建内容和主要指标
按照《标准》,创建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乡镇辖村卫生、民意测验等九大项。主要指标详细内容以《标准》规定为准。
四、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一)充分发挥镇爱卫会议事协调和爱卫办的职能作用,在整个卫生创建过程中,做好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二)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及镇直各单位领导、各村两委主要领导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杨家泊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三)组建创卫指挥部(另行发文)、工作推动组(另行发文),全面推进卫生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家泊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进行广泛动员。
2.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责任分工表,逐一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内容。各责任部门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进度节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3.加强宣传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创卫工作的目标、意义和任务,挖掘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同时,采用宣传标语、公益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交站亭、公交车、建筑围墙、户外广告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实现人人知晓、全民参与,在全镇掀起新一轮创卫高潮;邀请创卫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现场指导,举办讲座,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考察学习。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开阔视野,拓展思路。
(二)全面推动阶段(2021年3月—2021年5月)
1.整体推进。各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举措,力争在2021年达到国家卫生镇的标准。
2.重点突破。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抓好“七小”行业、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容环境、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和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整治工作,逐项破局,逐项达标。
3.资料汇总。各部门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及时进行情况摸底排查,从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深入调查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并根据任务要求逐条整理三年间档案佐证材料。
4.督导检查。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并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并将民意调查和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
1.组织自查。按照评审要求,开展100%模拟评审。同时做好申报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和编制工作。
2.进行申报。2021年6月底镇政府向市、区爱卫会递交申请。
3.专家指导与整改。邀请创卫专家及上级业务部门来我镇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4.接受市爱卫办验收。
(四)评审阶段(2021年7月—2022年命名前)
1.成立包村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抽调各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驻守村居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巩固工作成效。
2.接受评审。全方位对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评审程序,各村、各部门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的整改及巩固等工作。
3.阶段性总结。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卫工作成果。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是镇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优化人居环境、投资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政府作为国家卫生镇创建的责任主体,各村是创建单位的责任主体,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党政同责、协同共创的工作制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考核、业务指导,确保创建成功。要充分发挥“自治”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共服务办负责卫生镇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镇综合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共管理办、公共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重点职能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创建指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四)落实投入,夯实基础。
适时加大创建工作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创建工作的需要。要将道路改造、供水排水、垃圾、粪便和污水处理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合理安排爱国卫生和除“四害”等专项工作经费,满足宣传发动、综合协调、“四害”监测、监督检查等各项创建工作的需要。
(五)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对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强大的声势,动员镇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中,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同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转变卫生观念,提高广大镇村群众的健康意识。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问题,限期落实整改。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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