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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寨上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0 09:59      来源: 寨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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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寨上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街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街镇动态19条,通过“津彩寨上”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街共计收到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以上申请全部予以受理,其中办理结果为已经主动公开的申请2条,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的申请3条,办理结果为没有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条,经与对方沟通后对方已撤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寨上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寨上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网站、“津彩寨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公开,同时在寨上街道办事处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寨上街道办事处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寨上街2021年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对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寨上街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小,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充实、不全面;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缺乏专业指导和培训。下一步,我街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扩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参加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寨上街道共1起案由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请求为撤销寨上街于2020年5月7日作出的2020-006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被告按照原告要求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021年6月17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津0117行初2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赵福友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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