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处罚决定书号:津滨寨执简决字(2021)第0078号
2.被处罚人姓名:毕爱军
3.处罚原因: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4.处罚日期:2021年7月29日
5.处罚金额:50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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