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上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
一、综合执法大队
1.开展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政府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1.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2.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群服务中心(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1.承担党务政策咨询、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困难党员帮扶、党员宣传教育以及其他直接面向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政务服务、就业促进、社会救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养老助残、计划生育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提供综合便民等事务性服务工作。
3.统筹管理中心各项事务,负责进驻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村章街管工作。
5.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1.承担“8890”等各类服务热线和区级网格平台交办事项的接收、转办、督办、答复工作。
2.负责街道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3.负责辖区“雪亮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参与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3.负责各类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审定工作的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
4.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1.落实街道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2.负责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开展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农业病虫害防治的指导服务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工作。
5.负责农田防火、禁止秸秆焚烧、防燎荒工作。
6.协助做好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7.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
8.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房屋服务中心
1.承担辖区房屋危改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棚户区改造统筹协调、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协调解决街道还迁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
4.负责街属产权房屋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负责无产权单位老旧小区房屋修缮工作。
6.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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