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按照滨海新区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揭荒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撂荒地整治,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地块。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4月26日一4月28日)。各村明确人员,成立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揭荒原因,摸清耕地擋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2022年4月28日前,各村完成耕地撂荒情况摸排,制定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二)集中治理(4月28日一5月10日)。各村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治理耕地实际情况,以治理揭荒地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治理,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摸底情况;二是研究确定治理方案并进行公示;三是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治理;四是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进行处置;五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确保5月10日前完成复耕复种。
(三)自查总结(5月11日一5月31日)。各村对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地块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在摸清底数、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挂图作战,分类推进撂荒地利用,对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搭荒2年及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 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研究通过,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在街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街农村撂荒土地等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建立健全指导督促工作机制,坚持每日调度,严格督查各村土地撂荒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治理,确保各阶段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土地复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开展考核。将撂荒土地专项治理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