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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汉沽街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179-13442-2022-00002
发布机构: 汉沽街
文  号: 津滨汉街政〔2021〕6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村事业发展
成文日期: 2021-12-07
发文日期: 2022-01-07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滨海新区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津滨政办发【2020】1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海新区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打造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农村公路新格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战略,结合我街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我街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以下简称路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街镇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通过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街乡村振兴工作战略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县、乡、村的路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街镇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在县一级路长工作监督指导下设立街镇、村(居)两级路长。街镇级总路长由街镇一把手担任,街镇级路长由主管副主任担任,村(居)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农村公路具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养护承包人为管养路段段长。

(二)路长职责

街镇级总路长对全街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完善街村(居)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并落实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和工程配套资金,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辖区内街、村(居)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街镇级路长分别对乡道、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乡道、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村(居)级路长对本村(居)乡道和穿村乡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整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四、工作机制

(一)路长日常工作机构设立

街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街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村(居)级路长制办公室与村委会(居委会)合署办公,主任由村(居委会)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办公室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为路长制体系高效运转提供保障。

(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职责

街镇、村(居)二级路长制办公室在本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议事规则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督查考核等机制,协调落实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提请本级路长召开办公会议(街镇级每季度一次,村(居)级每月度一次),特殊情况提请召开会议。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计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多方筹措资金,通过财政收入,优化资源配置,土地承包受益,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意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按照“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体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推进我街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协助县统一执法,保护路产路权。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结合本街特点,探索以路养树,以路育树,以树养路模式,弥补养护经费不足。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乡道专业化养护,村道(乡道穿村路段)以村为主或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养护段负责人实行招聘制,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服务站,完善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的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工委、街办事处要加强领导,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协调、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区交通运输局担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段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县、乡、村(居)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公开公示。执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将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段长姓名、养护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告,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督查考察。将路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和考核体系。依托“四好农村路”的示范街镇、示范村(居)评选,对优秀路长进行表扬。

(五)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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