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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3 08:50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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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细化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公布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发布街镇动态类信息320篇、通知公告类信息15篇、政策文件类信息18篇、视频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份,通过信函申请、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三种渠道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份,已答复66份,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份。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策文件、组织机构、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面加强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政务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关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完善已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保证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同时,有效防范化解信息公开泄密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0

    0

    0

    0

    0

    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3

    0

    0

    0

    0

    0

    2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1

    0

    0

    0

    0

    0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

    0

    0

    11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信息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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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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