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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5年8月行政执法处罚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5-09-10 09:28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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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镇2025年8月行政执法处罚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韩晓雷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5)0007号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2025年8月8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中建八局项目部,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5/8/8新城镇人民政府
    左吉福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5)0008号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2025年8月8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还迁房中建八局项目部,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5/8/8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晓霞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5)0009号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2025年8月9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中建八局项目部路侧,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行为《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5/8/9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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