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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保 倡 议 书
发布日期: 2023-12-26 10:06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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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各用人单位: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每个人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解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重要举措。

    当前,全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全市已有470多万人参保,还有少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参保。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将于2023年12月27日结束,错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将影响2024年居民医保待遇。为了争取人人参保、人人享有医保,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我们倡议人人参保,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每一名公民的权利。

    二、我们倡议人人参保,享受政府给予的惠民待遇

    居民医保制度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政府对每位参保居民予以财政补贴,政府出大部分,个人出小部分。市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补助。2024年,我市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市财政按人均不低于670元的标准补助,参加居民医保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而且在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三、我们倡议人人参保,通过互助共济化解健康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给全民提供了共同履行责任的“互助共济”式制度化保障。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按需参保”“不病不参”,会造成待遇等待期,影响个人看病就医,只有人人参保,连续参保,持续做大医保“基金池”,才能确保医保制度稳定、持续,让所有参保人受益。

    2024 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即将结束,如果您和您的家人还没有办理参保缴费,真诚请您及您家人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前,抓紧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也请您多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医保政策,动员更多的人员参加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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