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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新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2179-13409-2023-00113
发布机构: 新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文日期: 2023-02-13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新城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认真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新城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进行。坚持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镇党委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调整完善或暂停实施。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树立党章意识和宪法意识,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制定202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普法工作计划并落到实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镇机关各党支部、各村(社区)党组织学习计划,增强全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观念,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狠抓基层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镇安监中队和镇执法大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镇8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合格。

(二)发挥核心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依法依规决策后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贯彻执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累计完成调解矛盾纠纷128。在行政诉讼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累计走访企业45家次、搜集解决问题18个召开问题协调会7次、政企对接会3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做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整顿隐患308项,约谈企业50家次,依法依规立案处罚10起,处罚金额20.5万元。三是推进辖区人居环境提升。明确工作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建立“党组织+党员+群众”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全镇人居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治理圈占经营110余户、清理车辆乱停放1500余次,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360余件,较好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镇党委成员带头宣法,全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新城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职律师配备不足,与其他兄弟街镇和各委办局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村居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乡村法治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农村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宣传的方式相对枯燥乏味,群众学法用法效果不理想。三是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招法不多,“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还没有全面落实。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新城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新城镇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完善,确保行政执法符合政策法律要求,行政执法过程程序完整,减少或避免因此产生的上访和行政诉讼。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全镇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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