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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2年6月行政执法处罚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2-07-07 14:30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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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杜秀萍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29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6月8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南开村实施在居民区的道路、绿地、空地、庭院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08新城镇人民政府
    付云霞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30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6月14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邓善沽村实施在居民区的道路、绿地、空地、庭院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14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新旺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31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6月14日在滨海新区国兴路实施在居民区的道路、绿地、空地、庭院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14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惠亮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32号实施运送建设工程废弃物的车辆车体不洁,沿途撒漏2022年6月15日在滨海新区国兴路实施运送建设工程废弃物的车辆车体不洁,沿途撒漏行为《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20)》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20)》第四十三条第七项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15新城镇人民政府
    张芳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33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6月27日在滨海新区国兴路实施在居民区的道路、绿地、空地、庭院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性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27新城镇人民政府
    魏秀芝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34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6月30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6.30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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