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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1年11月份行政处罚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1-11-16 15:33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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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郑阿县自然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字(2021)0021号在道路两侧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在道路两侧倾倒垃圾《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0)》第三十八条罚款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0)》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二百元整0.022021/10/15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简易处罚
    周平龙自然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字(2021)0022号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收集、处理规定生活垃圾处理不符合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罚款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二百元整0.022021/10/29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简易处罚
    朱世友自然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字(2021)0023号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收集、处理规定生活垃圾处理不符合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罚款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二百元整0.022021/11/15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简易处罚
    石宝生自然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字(2021)0024号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收集、处理规定生活垃圾处理不符合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罚款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二百元整0.022021/11/15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简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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