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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1-09-20 17:19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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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保障性住房

    政策法规文件:津住建发【20217号文件,

    办理事项: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住房补贴,

    办理条件:没有房屋或房屋面积低于人均9平米且收入低于人均廉租房补贴1870元、经济租赁房补贴3300元,

    申请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并提供相应的所需材料,经初审后上报民政局审核后报房管局审核确定后予以批准。

    地点:镇房管部门,联系方式:022-253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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